第三章 “素养教育”的制度举措
第七节 学生自治(十二)
无论是“竞选”或“推举”走上管理岗位的学生,还是“轮流”或“自组”走上管理岗位的学生,他们的管理宗旨就是服务,方式就是民主,即既讲“礼”又讲“理”。
服务,就是罗辀重强调的“服务精神”(《罗辀重文集》p14)。“为服务而生活”,为服务而管理,为服务而学习;“服务学校,服务学生”
;在服务中增长知识,在服务中增长才干。
讲“礼”,就是“按规矩办事”。严格要求大家遵守规章制度,比如吃饭,陶龛学校是分班编席进行的,各席设有席理事,席理事大家轮流做。吃饭的规矩:“席理事”在开饭前必须把桌凳摆好,开饭后要检查是否都用双筷,是否有人把脚踏在凳的牵方上,或者弯着身子吃饭;如有,就要及时纠正。多次违犯的,就要多当几次“席理事”。
讲“理”,就是“以理服人”。规章制度不但是大家应该做到的,而且也是大家能够做到的。也以吃饭为例,20世纪20年代,陶龛学校开始有站着吃饭、吃饭时不得说笑的规矩。但有些导师年纪大了不坐做不到,有的学生对伙食有意见忍不住也要说几句,于是到30年代就改为坐着吃饭,“不禁止学生吃饭时谈笑”了(《罗辀重文集》p62)。
罗辀重就是这样,通过学生竞选、推举自治机构负责人,和学生“轮流”公共服务、“自组”课外活动小组等方式,有效地挖掘了学生各自的天赋,发挥了学生各自的潜能,培养了学生处世处群的能力。陶龛学校的学生“期终成绩报告单”中,群育之“合群”、“交际”、“同情心”、“公德心”、“组织力”、“领袖才”、“服务能力”等,指导老师主要就是依据学生在竞选、推举自治机构负责人、在“轮流”公共服务和“自组”课外活动小组和兴趣小组中的表现情况,综合考察后向家长报告的。